我在2月5日在杭州国际博览中心工作地点加上我好友,在昨天十点来开始找借口问我为什么加上的,之后一系列问题我也没有回复不想理他,今天隔了一小时就来骚扰我发送一些色情低俗传播淫秽内容,在今天五点半左右我找我朋友跟她进行语音,在语音过程中她还是胡言乱语对我朋友进行辱骂和淫秽词语辱骂甚至关系到了家里人,之后我就把他拉黑了。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 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处5日以下拘留或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10日拘留,可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今天去派出所报案了警方也立案了通知书上面写着“以发送信息滋扰方式干扰正常生活”他会被拘留吗?
行政纠纷浙江省-杭州市2026-03-15 21:52:07150*****8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