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25年11月,因计划怀孕,专门前往当地妇幼保健院进行孕前优生优育检查,其中包含经阴道子宫附件超声检查。结果为:子宫附件未见明显异常,未提示任何子宫形态异常,也未提示纵隔子宫。2026年2月我确认怀孕,在另一家医院做经腹部憋尿超声检查时,明确诊断出纵隔子宫,报告中已写明“纵隔子宫”+“早期宫内妊娠”。 我的疑问与诉求: 第一家妇幼保健院是否存在漏诊、检查不细致的过错? • 这种情况我是否有权要求医院道歉、赔偿或承担后续相关产检费用? • 我接下来应该如何维权、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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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亮律师月帮助874人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1. 关于第一家妇幼保健院是否存在过错,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医学检查有一定的局限性,不同检查方式和时间点可能会影响结果。但若检查确实存在明显疏忽,可能构成医疗过错。 2. 如果认定医院有过错,你有权要求医院道歉,并且可以要求赔偿或承担后续相关产检费用。不过这需要通过专业的医疗鉴定来确定过错程度和责任划分。 3. 维权方面,你可以先与医院沟通协商,要求其内部调查。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卫生健康部门投诉。同时,准备好两次超声检查的报告、病历等相关材料,必要时可以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或司法鉴定,以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回复于 2026-02-24 23:22:27 咨询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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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我爸爸80多岁因为发烧住进医院辗转三家医院各种药物都试过了没有效果后来医生说肺部白斑说是重度肺炎,最后医生说最不不可能的做到最后检查,在24年8月份做了肺部穿刺活体检查 当时下检查台就口鼻商量出血医生问我们他是不是有癫痫病 还尿失禁了 嗜睡状态不说话了 医生直接安排住进了重症监护室 第二天凌晨4.30左右患者突然猛捶打胸口接着就死命抽搐 ,10分钟就没动静了 护士来了安排拍了个躺着的胸片 要求给患者上有创呼吸机 我们决定没希望了护士告诉我们病人没有意识感 我就觉得把老人家拉回去算了不要遭罪了 到家立马就死亡了 都过去快两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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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取得医师资格从事医疗活动 长时间大量放血治疗腰间盘突出、身体疼痛现在导致身体一个重度的贫血 晕、乏力、活动后心慌气短,还出现意识模糊、胸痛、心力衰竭 能不能达到刑事立案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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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在24年4月,我父亲在某医院做肺部检查,只得到了疑似癌症病例,今年5月在另一家医院刚确诊低分化癌细胞,我可以起诉24年检查的医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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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因胃痛入住医院,告知医生有青霉素过敏,检查出来有幽门螺旋杆菌,医生为了治幽儿螺旋杆菌给我做青霉素皮试当时不过敏,30号医生打电话喊我把阿莫西林加起,吃了四天全身起仔仔过敏,现在省医院治疗这个是医疗事故,他们会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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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的女友怀孕一个月左右在选择分手之后执意要将孩子打掉,我承诺过会支付一半的费用,但是我要她提供完整的单据,她不提供,最开始跟我说做人流要两万,昨天下午给我发的付款截图是一万四内,但是其中包含很多不是人流需要的费用,后来又发了一张比较模糊的,而且费用及项目跟前面给我发过小票项目且金额不同的单子,那张单子上的数据将近两万九,但是没有抬头,看不到人的信息,时间之类的,但是有医院盖章,我要求她给我提供完整且清晰的照片,她恼怒到威胁我说让父母层面去解决,目前的情况就是这个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