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6.1.30发现丈夫在与我结婚前与其他有夫之妇发生不正当关系,并且在与我结婚之后也没有断开关系,不正当关系从2018年持续到事发当日,在这期间我丈夫陆续通过微信小额红包的形式转给第三者,累计金额四千多。 2.目前只有第三者的联系电话和真实姓名,无法获知对方的家庭住址和工作地址。 3.我的疑问和诉求: (1)红包金额三年内累计两千多,五年内累计四千多,金额小,如果向法院起诉,这部分金额有希望追回吗?若能追回,能追回五年内的财产吗? (2)微信红包账单记录中只显示对方昵称,若对方拒不承认该笔红包的接收方是她本人,有什么途径可以证明吗? 3.若协商解决,我应该通过什么机构介入?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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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亮律师月帮助965人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1. 关于财产追回问题,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如果能证明这些红包是丈夫在婚内赠与给第三者的,且这种赠与行为损害了你的合法权益,那么这部分财产是有希望追回的。一般情况下,法院会考虑追回五年内的财产,但具体情况还需根据证据来判断。 2. 如果对方拒不承认接收红包,可以通过平台的实名认证信息来证明。红包的转账记录中虽然只显示昵称,但后台有实名认证信息,可以通过法律程序要求平台协助提供相关证据。 3. 若协商解决,可以考虑通过当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介入。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专门处理民间纠纷的机构,能够提供专业的调解服务,帮助双方达成和解。回复于 2026-02-09 11:27:27 咨询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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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年5月结婚,次年4月生子,26年3月28号发现老公从20年甚至更久前就开始嫖娼,婚后、孕期、哺乳期也持续,我拍了聊天记录,和他摊牌并当面录音,他承认了嫖娼行为。想到报警和离婚会影响孩子,我不想报警,但在纠结是否离婚,如果不离婚我能为自己争取什么?可以签哪些协议?我工作稳定账务清晰,他无固定收入且债务很乱,所以我没有管过他的钱,现住房子是他父母名下,他自己在武汉和朋友买了几套房,但每套都是三四个人共同负担,实际每个人名下只有1套。结婚以来我帮他还了十几万经营贷,他父母帮还房贷,我们收支自负,小孩奶粉他买,其余开销几乎都是我在承担。请给予指点,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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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婚后长期处于分居状态,男方的冷漠与失职,是直接导致婚姻彻底破裂。女方怀孕期间,身体不适、情绪敏感,男方全程态度冷淡,对女方的饮食起居、产检情况漠不关心,更对女方实施冷暴力,无视其身心痛苦。女方产后,男方未尽到陪护责任,甚至对产后虚弱的女方依旧冷漠疏离。因婆媳关系、家庭琐事产生矛盾时,男方从不主动调解,反而偏袒其家人,对女方长期冷暴力,多次引发激烈争吵,进一步加剧女方的身心负担。自孩子出生至今,将近4岁,孩子的饮食、教育、日常照料等所有事宜,几乎由女方独自承担,男方从未履行过父亲的责任。男方长期不履行夫妻义务、漠视家庭责任,其冷漠与失职是导致婚姻破裂的唯一原因,女方无任何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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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两个因为性格不合,不能在一块要离婚,然后财产是对半分,应该起草一个怎么具有法律效力的纸?具体方面就是名下有两个人的共同财产,一套房子,一辆车,还有一个车位,还有部分存款,经济学面没有外在,然后这所有的东西都是我们俩自己奋斗而来的,嗯,包括房子了吗?车了跟任何人没有纠纷,只是我们两个之间处理就行了,而且跟两边的大人也没有任何关系,另外就是孩子是一个七周岁的小男孩,我作为女方,我不想要这个孩子,我想让男方判给男方,最主要的找这个律师是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主要是经济方面的,其他方面也没有任何纠纷,主要是经济这些房产,这些分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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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准备离婚,母亲由于很早之前受过家暴,且在经济上双方很不愉快,母亲不想要他的钱,但是也不想因为离婚把自己的钱分给父亲,情愿花在我们子女头上,且父亲之前把自己的钱取出来现金存放,很多卡也注销过。这种情况下,母亲想将钱取出来存放,或者是直接给予我们子女是否可以?父亲是否有权利要求查子女银行卡并要求这部分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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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咨询一下男朋友用我的征信去银行贷款买房,房本写我个人所有,首付款是打到我这里的,月供是他给的家庭开支我用一部分还房贷,两个人在一起同居两年多现在刚诞下一子,偶尔他的钱交给我平常生活开销都是从我这里直出,如果我和他不领证到时候房子怎么算,经济需要还给他吗?我要怎么样才对我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