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6.1.30发现丈夫在与我结婚前与其他有夫之妇发生不正当关系,并且在与我结婚之后也没有断开关系,不正当关系从2018年持续到事发当日,在这期间我丈夫陆续通过微信小额红包的形式转给第三者,累计金额四千多。 2.目前只有第三者的联系电话和真实姓名,无法获知对方的家庭住址和工作地址。 3.我的疑问和诉求: (1)红包金额三年内累计两千多,五年内累计四千多,金额小,如果向法院起诉,这部分金额有希望追回吗?若能追回,能追回五年内的财产吗? (2)微信红包账单记录中只显示对方昵称,若对方拒不承认该笔红包的接收方是她本人,有什么途径可以证明吗? 3.若协商解决,我应该通过什么机构介入?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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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亮律师月帮助1453人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1. 关于财产追回问题,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如果能证明这些红包是丈夫在婚内赠与给第三者的,且这种赠与行为损害了你的合法权益,那么这部分财产是有希望追回的。一般情况下,法院会考虑追回五年内的财产,但具体情况还需根据证据来判断。 2. 如果对方拒不承认接收红包,可以通过平台的实名认证信息来证明。红包的转账记录中虽然只显示昵称,但后台有实名认证信息,可以通过法律程序要求平台协助提供相关证据。 3. 若协商解决,可以考虑通过当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介入。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专门处理民间纠纷的机构,能够提供专业的调解服务,帮助双方达成和解。回复于 2026-02-09 11:27:27 咨询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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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他与2025年2月份定的婚,在2025年8月1日领的结婚证,与2026年4月初领了离婚证(和平离婚)他想要我去除到房产证上的名字,银行不同意,因为他的房屋是贷款的还没还完,我现在只想快点去除上面的名字还有就是彩礼及其他费用我该归还一半还是全部归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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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和养猪场申请批地是以爷爷名义申请、爷爷去世后房产证才下来现在写的是爸爸的名字(实际经营是爸爸和三爸一人一半)当时修猪场费用是70万左右 贷款60万阿姨出资5万 猪场经营期间阿姨未参与经营常年务工在外 后面每年基本盈利到爸爸手20万 在这猪场经营期间爸爸已经转账给阿姨10万左右 剩余盈利用于还账 现在还有26万外债(爸爸和三爸一人13万)阿姨和爸爸要离婚要求评估房子和猪场市值 分财产这种情况怎么分 能分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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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精神出轨,家有7岁男童但是我不打算带走,但是孩子户口是跟我一起在房子上,仅有一套房及各自的存款,首付是他父母出的,现在还有共同公积金共同贷款,男方平时出大头,我负责自己和孩子的生活,工资各保存各的,如果不离婚,打算分居,怎么起草签订婚内财产协议保护我和孩子的利益?如果离婚,需要做什么准备,保护我和孩子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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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有配偶父母和未成年子女的情况下,把个人房产全部遗赠给大姨有法律效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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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公网贷了 我都不知情 每天催贷公司短信电话轰炸我,我身心疲惫,我们也没能力去还款,房子是我婚前买的 有贷款,如果信贷公司起诉我们的话,我想离婚需要准备些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