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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物业公司,想承接一个物业项目,对方是村委会自建安置小区,现在想和对方签署一个债权债务转让协议,转让债权和债务。未缴纳的装修押金这部分债务我们入场后可以收取,但也存在交给前物业公司装修押金但未退还的,这部分债务在承担后应该怎么约定更有利于我们一些,还有前物业公司已经收取了部分业主预交的物业费,我们无法进行重复收取,这应该怎么处理

其他湖北省-武汉市2026-02-06 11:06:52138*****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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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曹光顺律师
    月帮助2246
    四川恒融律师事务所
    你好,这个需要清算的,收取了的押金应当退还 ,那么你们有权要求前物业公司转移给你们。
    回复于 2026-02-06 11:08:32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2153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合同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提交民事起诉状、证据材料、双方的身份资料。
    回复于 2026-02-06 11:26:40 咨询他
  • 刘敏律师
    月帮助193
    山东东标律师事务所
    需要找前物业公司,协商不成可以去法院起诉,
    回复于 2026-02-06 11:51:36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3425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可以委托律师调取机主信息进行诉讼。根据《律师法》规定,律师凭执业证书和律师事务所证明,可向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调查与承办法律事务有关的情况,也可向法院申请调查令,持令前往相关部门调取机主信息。
    回复于 2026-02-06 12:17:49 咨询他
    • 律师回复: 2026-02-06 12:18:04

      以此解答为准,在债权债务转让协议中,对于未缴纳的装修押金,可约定由你方承接相关债权,有权向业主收取;对于前物业公司已收未退的装修押金,应明确由前物业公司承担退还责任,若其不履行,你方在承担退还义务后有权向前物业公司追偿。对于前物业公司预收的物业费,可约定由前物业公司移交给你方,或由其退还业主,以确保你方后续服务能正常收费,避免业主因已预交费用而拒绝向你方支付相应物业费。

  • 张雪律师
    月帮助1430
    湖北楚智律师事务所
    您好,您可以与律师进行电话沟通,以便更好的维护您的权益。
    回复于 2026-02-06 12:59:11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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