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3号,我在辅道正常骑着共享电动车直行对方骑着二轮电动车逆行把我撞倒之后把我的东西捡起来。(这期间和我没有肢体接触)之后他直接驶离现场,我当场打了110电话以及120电话。交警到达现场后记录了我的情况。 120到了之后把我拉到急诊室确诊脚面骨折。通过派出所10天的监控调查找到了这个人本周五上午会一起去事故科处理这次事故截止到目前为止,交警那边未判责也未下事故认定书。 我想咨询一下,像这种情况对方是不是百分百确定全责并且我能拿到的赔偿都有哪些?
交通事故浙江省-杭州市2026-02-05 14:43:48177*****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