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8.26为沈丘县高级中学提供教育资源服务,学校校长同意使用,且给经办人邮寄合约材料,同时给学校教师开通了账号供到平台使用,期间学校没有明确提出异议。因学校长时间未将纸质合约回寄,我在2026年在政府政务服务平台投诉让学校处理,现在学校以未签署纸质合同为由,拒绝承认合作事宜。这个是否构成事实合同,如果成立,如何处理?!
合同纠纷江苏省-宿迁市2026-02-05 13:38:46180*****782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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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亮律师月帮助1039人浙江恩美律师事务所从法律角度看,虽然没有纸质合同,但双方实际履行了合同内容,如校长同意使用、邮寄合约材料、开通账号等行为,且学校未明确提出异议,这些都可视为双方对合作的默认认可,符合事实合同的构成要件。 1. **收集证据**:整理校长同意使用、邮寄合约材料、开通账号等证据,证明双方实际履行了合同内容。 2. **协商解决**:先与学校沟通,说明情况,争取友好协商解决问题,签订补充协议确认合作事宜。 3. **法律途径**: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以事实合同为依据,要求学校履行合同义务或承担相应责任。回复于 2026-02-06 15:23:15 咨询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