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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在咸鱼加了一个人的微信说是拿我的身份证做好了一份标书,并且在邮寄给我的路上,让我周二去现场看中标没有,没有中标就给我八十这个有没有什么法律风险身份证我不但发给他了还标注了做标书专用

其他云南省-昆明市2026-01-24 19:33:17152*****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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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占静律师
    月帮助136
    湖北瀛楚律师事务所
    你这个有一定风险,身份证发给对方,对方若用于什么约定之外的事项,就很麻烦,标书材料电子版的,你看到没有呢?
    回复于 2026-01-24 21:55:33 咨询他
  • 李志峰律师
    月帮助25
    山西禹阳清池律师事务所
    可以联系我详聊一下情况
    回复于 2026-01-24 22:14:24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1576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这种情况存在法律风险。用他人身份证做标书可能构成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若中标无效,可能面临罚款等行政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即使标注了 “做标书专用”,也不能完全排除风险,若被用于非法活动,你可能因未尽合理防护义务而卷入纠纷。
    回复于 2026-01-25 09:06:01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413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身份证是个人重要证件,随意提供给他人存在很大风险。虽然你标注了用途,但对方可能利用身份证从事其他违法活动,比如虚假注册公司、办理贷款等,给你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法律责任。 建议你立即停止与对方的联系,不要去现场。同时,密切留意自己的身份证信息是否被滥用,如有异常,及时报警处理。以后一定要谨慎保管身份证,避免随意提供给他人。
    回复于 2026-01-26 12:13:34 咨询他
  • 易磊律师
    月帮助668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是什么标书做哪方面使用建议慎重
    回复于 2026-01-27 12:23:00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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