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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出借方利率过高已超过法律规定利率,现调整为法律规定内,但是之前都是按利率过高还利息,那之前还款的金额,可以抵本金,如何抵?例如:23年五月借款5万,24年三月借款1万,这两笔款都是先息后本,还款利息都是过高利率,已经超过法律规定,现在调整为法律规定内,LRP的四倍,那之前还款多出部分怎么抵扣本金,按年抵扣还是按还款金额减去出借时间到现在为止利息,,剩余抵扣本金?

债权债务重庆市2026-01-24 11:21:15136*****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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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曹光顺律师
    月帮助907
    四川恒融律师事务所
    你好,只计算法律规定范围内的利息金额,扣除利息之外,剩余的视为归还本金。分期还款的,就分期计算利息和本金即可。
    回复于 2026-01-24 11:23:42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413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关于您提到的借款利息问题,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如果出借方收取的利息超过法定利率上限,超出部分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对于之前已经按照过高利率支付的利息,可以采取以下方式处理: 1. 计算每笔借款从出借时间到现在的利息,按照法定利率上限计算应支付的利息总额。 2. 将之前实际支付的利息与上述计算的应支付利息进行对比,超出部分可以抵扣本金。 3. 抵扣本金后,剩余的本金按照新的法定利率继续计算后续利息。 建议您整理好相关借款和还款的记录,与出借方协商处理,或者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合法保护。
    回复于 2026-01-24 11:25:19 咨询他
  • 周一律师
    月帮助822
    江苏高志平律师事务所
    结算方式双方可以协商。
    回复于 2026-01-24 13:00:45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1201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民间借贷纠纷可以向原告住所地也可以向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提交民事起诉状、证据材料、双方的身份资料。可委托律师代理。
    回复于 2026-01-24 16:34:44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1576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一条规定,应按先息后本的顺序,以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四倍为标准,逐笔核算每笔还款中超出法定利率的部分,将超额利息先抵扣后续利息,仍有剩余的,再抵扣本金。
    回复于 2026-01-25 09:52:20 咨询他
  • 李志峰律师
    月帮助25
    山西禹阳清池律师事务所
    可以联系我详聊一下情况
    回复于 2026-01-25 20:37:15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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