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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儿子16岁,放寒假期间,为了勤工俭学。兼职暑假工。2026年1月16日,通过中介。于铜陵市铜官区东关办事处数字经济产业园一期1330–9号签订了劳动合同,截止目前已工作七日,工作期间遵守厂纪厂规。现告知试用期未通过,让自动离职,一分钱工资没有,鉴于此事,应该怎样维权?

其他安徽省-铜陵市2026-01-23 17:15:25153*****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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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曹光顺律师
    月帮助907
    四川恒融律师事务所
    你好, 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的 。
    回复于 2026-01-23 17:16:08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413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即使是试用期,劳动者也享有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其次,用人单位不能随意以试用期未通过为由拒绝支付工资。建议先与用人单位进行沟通协商,要求支付应得的工资。如果协商无果,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回复于 2026-01-23 17:20:24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1576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16 岁属于未成年工,依法享有劳动报酬权,你儿子可先与用人单位协商,要求支付工资,若协商不成,可收集工作证、考勤记录等证据,拨打 “12345” 政务热线或 “12333” 人社热线向铜陵市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顺手给个五星好评,如还有其他疑问需要解答可点头像详细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有什么不明白的也可以继续对我进行追问。
    回复于 2026-01-23 18:39:04 咨询他
  • 张雪律师
    月帮助616
    湖北楚智律师事务所
    您好,这种情况您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以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6-01-23 22:08:24 咨询他
  • 李志峰律师
    月帮助25
    山西禹阳清池律师事务所
    可以联系我详聊一下情况
    回复于 2026-01-25 20:46:05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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