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第三方的员工,在州档案馆做数字化加工的(就是整理档案加工扫描),然后因为硬盘坏了里面的数据找不到(2026年1月份这个硬盘都是我在用),老板说是我的问题让我自己想办法弄完把丢失的数据重新加工然后就是扣工资什么的,我想问一下我用不用听老板的重新加工数据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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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亮律师月帮助1020人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1.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不能随意要求员工承担因设备故障导致的数据丢失责任。硬盘损坏属于不可预见的意外情况,不应由你个人承担全部责任。 2. 其次,关于扣工资的问题,用人单位不能随意扣除员工工资。如果是因为不可抗力导致的工作延误,用人单位不能以此为由克扣工资。 3. 建议你与老板进行沟通,说明硬盘损坏属于意外,不是你故意为之。同时,可以协商解决方案,比如共同承担数据恢复的费用,或者合理安排工作时间来完成后续的数据加工任务,而不是由你个人承担所有责任和损失。回复于 2026-01-22 21:47:37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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