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男女双方共同出资购买了房子及车位,但房本及车位产权证上只有男方名字。婚后,两人共同攒钱还房贷及购买房子的首付款。后来,将房子做了抵押贷款,共172万,先息后本,抵押贷款的钱还清剩余房贷、双方网贷(女方约8万,男方约30万)、房子装修费用及全款购买家庭用车费用后,剩余约40万,由男女双方各保管20万。之后,为减轻负债,男女双方共同凑款22万(女方17万,男方5万)还了房子的部分抵押贷款,目前房子抵押贷款剩150万未还,每个月利息约4500由男方在支付。如果离婚,女方不要房子,是否还需要承担房子剩余的抵押贷款。
婚姻家庭广东省-广州市2026-01-20 21:54:28138*****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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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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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根据目前的情况,房子及车位虽产权证上只有男方名字,但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婚后又共同还贷,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范畴。离婚时,女方虽不要房子,但仍需承担相应债务。具体来说,房子剩余的抵押贷款是夫妻共同债务,双方都有偿还义务。不过,考虑到女方不要房子,可协商由男方给予女方一定经济补偿,同时女方承担相应比例的债务。建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方式,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定债务分担比例。
回复于 2026-01-20 21: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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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北野律师事务所
如果女方共同借款人或者担保人脱身不了
回复于 2026-01-20 22:1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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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
房子及车位虽产权证上只有男方名字,但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婚后又共同还贷,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范畴。离婚时,女方虽不要房子,但仍需承担相应债务。具体来说,房子剩余的抵押贷款是夫妻共同债务,双方都有偿还义务。不过,考虑到女方不要房子,可协商由男方给予女方一定经济补偿,同时女方承担相应比例的债务。
回复于 2026-01-20 22:4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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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离婚协议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但是你们之间的约定对抗不了善意的债权人
回复于 2026-01-20 22:5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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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根据你提供的情况,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房,婚后共同还贷及承担相关债务,该房产及贷款通常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和共同债务。即使女方不要房子,一般仍需承担房子剩余的抵押贷款,但双方另有约定或能证明该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除外。
回复于 2026-01-21 14:2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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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禹阳清池律师事务所
可以联系我详聊一下情况,我给你具体分析
回复于 2026-01-22 07:4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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