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男女双方共同出资购买了房子及车位,但房本及车位产权证上只有男方名字。婚后,两人共同攒钱还房贷及购买房子的首付款。后来,将房子做了抵押贷款,共172万,先息后本,抵押贷款的钱还清剩余房贷、双方网贷(女方约8万,男方约30万)、房子装修费用及全款购买家庭用车费用后,剩余约40万,由男女双方各保管20万。之后,为减轻负债,男女双方共同凑款22万(女方17万,男方5万)还了房子的部分抵押贷款,目前房子抵押贷款剩150万未还,每个月利息约4500由男方在支付。如果离婚,女方不要房子,是否还需要承担房子剩余的抵押贷款。
婚姻家庭广东省-广州市2026-01-20 21:54:28138*****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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