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与女方已领结婚证,先育有两个女儿(一个6岁半,一个4岁),价值7万车 ,无房,现已分居两年多。因感情破裂,现男方提出离婚诉讼。男方要求两个孩子抚养权归男方,并要求女方每个月支付3千元抚养费,车辆归男方所有 ,并要求女方支付本次诉讼费。 请问女方应该处理,男方要求是否合理?并且女方无过错。现女方要求孩子一人一个,不支付诉讼费。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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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亮律师月帮助924人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男方要求两个孩子抚养权归他并要求女方支付高额抚养费,车辆归他所有,还要求女方支付诉讼费,这些要求并不完全合理。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孩子抚养权的确定应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两个孩子年龄尚小,且目前与女方共同生活,改变生活环境可能对她们的成长不利,所以孩子一人一个的方案比较合理。至于抚养费,应根据双方的经济状况和当地的生活水平来确定,3千元可能过高。车辆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应依法分割,不能单方面归男方所有。诉讼费一般由败诉方承担,如果双方都有责任,可以按比例分担。女方可以向法院提出自己的诉求,争取合理的判决结果。回复于 2026-01-20 21:05:51 咨询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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