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AB同时翻建自建房 起因:A的房屋在B前方,但是A的房屋只有一条1.5米左右宽,30米长的小路可过到达房屋(还需经过一户人家);B的房屋位置虽然在A的后方,但是B的房屋在靠近外侧,有条可以过大车的路,能直接到达B的房屋;所以B在一开始的时候同意让A从B房屋门前经过,然后从A房屋后方开始拆房翻建,但是A必须跟B同签署一个包工头翻建,A同意并签署了同个包工头,但是没有跟B签署过路合同或者等其他能证明其同意过路的文件。过程:A翻建房屋至风楼的时候,需要倒板,B拦路索要过路费,3米宽,1.5米长的路,3个月的时间索要2万元过路费,且在村里写了一张协议书,请问B犯法吗,怎么处理,自己有利
其他福建省-泉州市2026-01-20 10:16:36157*****2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