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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顺义区一小区内物业在未征求业主同意情况下强制撤除垃圾站,是否合法,是否有法律依据处理,或对行为进行纠正

侵权维权北京市-市辖区2026-01-20 09:40:36176*****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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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吴亮律师
    月帮助3970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这种情况下,物业的做法是不合法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小区内的重大事项,包括垃圾站的设置与撤除等,应当由业主共同决定。物业在未征求业主同意的情况下擅自撤除垃圾站,侵犯了业主的合法权益。 业主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方式来解决这个问题: 1. 业主可以先与物业进行沟通协商,要求其恢复垃圾站,并说明相关法律规定。 2. 如果沟通无效,业主可以向当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社区居委会反映情况,请求他们介入协调。 3. 作为最后的手段,业主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比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物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恢复垃圾站或者赔偿由此给业主造成的损失。
    回复于 2026-01-20 09:43:33 咨询他
    • 用户追问: 2026-01-20 09:45:38

      以和物业居委会沟通,无果,可否在起诉之前有方法进行劝退,或者起诉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比如是否需要集体诉讼和费用问题

  • 任淑萍律师
    月帮助288
    湖北理元理律师事务所
    您好,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该条款明确了小区内的共有部分(包括公共区域、公用设施等)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垃圾站作为为全体业主提供服务的公共设施,属于小区共有部分的范畴。物业公司仅是基于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共有部分进行日常管理和维护,其本身并非所有权人,无权单方决定拆除或处置。
    回复于 2026-01-20 09:48:37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4111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这种情况物业做法不合法。根据《民法典》规定,小区垃圾站设置与撤除等重大事项应由业主共同决定,物业擅自撤除侵犯了业主合法权益。业主可与物业协商恢复,或向街道、居委会反映,也可向法院起诉要求其恢复或赔偿损失。 ,如还有其他疑问需要解答可点头像详细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有什么不明白的也可以继续对我进行追问。
    回复于 2026-01-20 10:17:05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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