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借给别人2万 给的现金 打了借条 他不承认他找我借过钱 我起诉他 法院鉴定字迹和指纹都是他本人的 但是还是说我证据不足 那个时候通讯也不发达 没有微信 没什么聊天记录 中途找他还钱都是以发短信的形式 但是他也没回过 没有承认或间接承认是拿过我的钱
债权债务重庆市2026-01-18 21:06:27199*****140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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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亮律师月帮助1413人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别着急,这种情况确实比较棘手,但也不是没办法解决。 1. **借条是关键证据**:既然法院鉴定字迹和指纹都是对方本人的,这说明借条本身是有效的。借条是证明借贷关系的重要书面证据,只要能证明借条的真实性,就有很大胜诉的可能。 2. **短信记录也有用**:虽然对方没有回复承认借钱,但你发短信催款的行为也能间接证明你一直在主张权利。可以将这些短信整理好,作为辅助证据提交给法院,说明你一直在积极追讨欠款。 3. **继续收集证据**:回忆一下当时借钱的场景,有没有其他人在场,或者有没有其他可以证明借钱事实的证据,比如银行取款记录等,这些都可以作为补充证据提交。 4. **坚持诉讼**:不要因为法院一时认为证据不足就放弃。可以补充证据后再次起诉,或者申请法院进行进一步的调查和鉴定。 总之,不要轻易放弃,积极收集和补充证据,争取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回复于 2026-01-18 21:12:25 咨询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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