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婚姻家庭>咨询详情

本人男,2024年10月份结婚,我老婆2024年8月底就没上班,2024年12月底我老婆查出怀孕,今年8月底孩子出生到现在一直在家带孩子,孩子目前四个多月,由于我陪领导和朋友在商k唱歌被知道了,老婆要求离婚,从怀孕到现在所有的花销都是我和我父母在出,想咨询下可以和我老婆平摊孩子从怀孕到现在的花销吗

婚姻家庭湖北省-武汉市2026-01-17 22:58:13151*****134

分享

律师回复

  • 曹光顺律师
    月帮助2719
    四川恒融律师事务所
    你好,这个不支持的,你可以拒绝离婚的。
    回复于 2026-01-17 22:59:22 咨询他
  • 周一律师
    月帮助801
    江苏高志平律师事务所
    已经发生的费用是没有办法平摊的,没有法律依据。
    回复于 2026-01-18 08:39:04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4161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不可以。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生育孩子产生的费用属于夫妻共同生活期间的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从怀孕到孩子出生后的相关花销,本就应由夫妻共同负担,你和你父母的支出不能要求老婆平摊,但在离婚时可就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等问题依法处理,以平衡双方权益。
    回复于 2026-01-18 08:52:13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2337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回复于 2026-01-18 10:22:19 咨询他

相似问题解答

婚姻家庭类型活跃律师

婚姻家庭最新咨询

我也要提问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