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于2025年12月4日在一家婚恋机构签署费用为19800元的仲裁类合同,签完后感到被诱导消费,未享受任何服务,于12月5日在微信提出终止服务,于12月6日与该公司线下协商,签署"《VIP会员意向协议》终止协议",并附带一份保密协议,协议上要求本人自签署日起,不可在任何渠道给该公司造成负面影响,也不允许本人进行诉讼。协议上约定于30个工作日内按协商后的金额18800元对本人进行退款。目前余1个工作日仍不退,我无法再信任对方。我想要去门店维权,方案:不大喊口号,但安静地坐在他们前台附近,吃味道臭的食物故意恶心他们,一看他们带着新会员进门就礼貌地问他们还退不退款,这类行为会构成寻衅滋事吗
律师回复
-
时龙律师月帮助1017人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这种行为有可能构成寻衅滋事。虽然你有维权诉求,但在门店吃味道臭的食物故意恶心他人,可能影响其正常经营秩序,若情节严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可能符合寻衅滋事中 “无事生非” 或 “借故生非” 破坏社会秩序的情形。建议通过合法途径如协商、向消协投诉或依据仲裁协议申请仲裁等来维权。 顺手给个五星好评,如还有其他疑问需要解答可点头像详细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有什么不明白的也可以继续对我进行追问。回复于 2026-01-17 10:00:21 咨询他-
用户追问: 2026-01-17 10:06:11
那如果在机构工作人员带新会员进门时礼貌要求他们退款(刻意让新会员听见),以及和他们的老会员闲聊,讲述机构拖延退费的行为,这样算寻衅滋事吗
-
律师回复: 2026-01-17 10:06:45
符合
-
用户追问: 2026-01-17 10:11:55
那律师能否讲下去门店维权的“度”,我怎样做既能让他们有所忌惮,又不至于构成寻衅滋事
-
律师回复: 2026-01-17 10:16:50
影响经营属于违法行为
相似问题解答
-
合同纠纷热门法律知识
合同纠纷最新咨询
-
入职时间:2025年3月17日 合同工资:5000元 + 1500元社保补贴(未明确岗位工资)实际履行工资:试用期后,公司实际按5500元底薪 + 1500元社保补贴(工资条显示为5000+岗位工资500+保险补贴1500)发放,共7个月,实发7000元/月。工作时间:单休(上六休一),每天8小时,10月跨市搬迁(后因路程远,10月起协商改为每天7.5小时,上班时间调整为8:30)。 降薪:2025年9月公司单方面要求降薪500元,你口头同意但无书面,10月起执行,工资变为5000+1500=6500元/月,持续至2026年2月,共5个月,克扣总额2500元。
-
甲方:深圳市湘印印刷包装有限 乙方:东莞彤晨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拖欠货款未能如期按时支付货款。
-
电梯使用登记证办理服务协议 甲方(委托方): 周应豪 乙方(受托方):__广州市迅高电梯有限公司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特种设备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办理电梯使用登记证及后续维保服务事宜,订立本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一、服务内容 1.乙方为甲方__壹__台电梯提供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全程办理服务,负责资料整理、提交、对接特检院审核、领证等全部手续。 2.电梯信息:品牌 联合富士 、型号 UFJ-P 、出厂编码 803174 、使用地点 广州市白云区嘉禾街长红竹仔园西北街六巷3号 。 二、
-
2026年二月左右,在武汉市泛海这一块,在美术培训机构工作,后续她要求我转兼职我拒绝,不让我上班不给我排课,后续我要求她离职当时结清工资,她拒绝,说不是我不让你干,是你自己不干的,以此为理由不当时结清我工资,并且把我踢出所有家长群以及要求我归还钥匙,后续说三月中旬之前会结清,然后我说你确定三月中之前结清?最后她保证,然后最后一直是在二月底最后一天结清的,这个构成她拖欠工资了吗
-
在公司上班14个月,公司一直未和我签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保,第15个月我去劳动局劳动仲裁,我主张索要11个月的2倍工资差额,但公司提出仲裁的时效性为1年,那我现在索要11个月的2倍工资差额胜率大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