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其他>咨询详情

我在19年因工受伤,被认定工伤,有工伤认定书和伤残等级鉴定,之后也领了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在24年5月离职,在25年3月才知道有伤残医疗补助金,个人就去社保局办理了,在8月时候才知道有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赔偿,就去问企业要这笔赔偿,我就说要的是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人事误给我办理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直到9月3号我发现办理错了,还给人事部长打电话,人事部长说要办理就得签订协议走流程才行呢,然后我就给人事人员说了,人事后来就说以超时效为由拒绝赔偿,后问了仲裁委员会,仲裁委员会就说她们给公司打电话,但打电话说了还是说超时效不给赔付,仲裁委就说让我仲裁,递交资料

其他湖北省-武汉市2026-01-09 22:23:10189*****852

分享

律师回复

  • 曹光顺律师
    月帮助595
    四川恒融律师事务所
    你好,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回复于 2026-01-09 22:24:42 咨询他
  • 任淑萍律师
    月帮助340
    湖北理元理律师事务所
    你好,去提交材料,仲裁,
    回复于 2026-01-09 22:30:28 咨询他
  • 张雪律师
    月帮助257
    湖北楚智律师事务所
    您好,这种情况那就只能您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6-01-09 22:38:05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797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通常应在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主张。你于 2024 年 5 月离职,若在 2025 年 5 月前申请仲裁,未超时效,可通过劳动仲裁要求企业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若企业以超时效抗辩,你需证明存在时效中断或中止情形,否则可能面临败诉风险。
    回复于 2026-01-10 09:20:41 咨询他
  • 易磊律师
    月帮助246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你这边就正常的走仲裁程序,嗯,仲裁裁决申请执行
    回复于 2026-01-10 14:15:51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923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1. 关于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问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至十级伤残的,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2. 你已经领取了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又去社保局办理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这可能存在不符合规定的情况。不过,企业以超时效为由拒绝赔偿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这个理由并不充分。因为时效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比如你是否一直在主张权利等。 3. 建议你先和企业进行沟通协商,说明情况,争取企业能够理解并给予合理的赔偿。如果协商不成,你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交相关证据,如工伤认定书、伤残等级鉴定、离职证明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回复于 2026-01-15 17:36:29 咨询他

在线法律咨询

1分钟提问,30秒匹配律师

当前806 名律师在线
立即提问

其他类型活跃律师

最新咨询

我也要提问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