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经济金融>咨询详情

前女友收了家里的红包金额11000,现在分手后不退还,交往期间手机坏了我把我的16promax借给她用不归还

经济金融广东省-东莞市2026-01-08 11:43:05156*****617

分享

律师回复

  • 曹光顺律师
    月帮助685
    四川恒融律师事务所
    你好,你可以起诉对方,要求退款。
    回复于 2026-01-08 11:45:14 咨询他
  • 易磊律师
    月帮助439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那你这边可以走法律程序起诉
    回复于 2026-01-08 17:56:16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1164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前女友收取的 11000 元红包,若男方家庭给予时未明确表示是以结婚为前提等附条件赠与,一般视为普通赠与,分手后可不退还;若属于附条件赠与,因结婚目的未达成,可要求其返还。对于借给她的 16promax 手机,若能证明是借用关系,可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要求其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回复于 2026-01-08 20:29:19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977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关于你提到的红包和手机的问题,可以这样处理: 1. 红包部分,如果是在交往期间基于恋爱关系自愿赠与的,一般很难要求返还。但如果能证明是以结婚为目的的大额赠与,分手后可以主张返还部分金额,建议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向法院提起诉讼。 2. 手机属于借用关系,你可以要求对方归还。如果对方拒绝,可以先通过协商沟通,协商无效的话,可以报警处理,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返还手机。 在处理这些问题时,要注意收集和保留好相关证据,以便在需要时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回复于 2026-01-15 16:18:35 咨询他

在线法律咨询

1分钟提问,30秒匹配律师

当前901 名律师在线
立即提问

经济金融类型活跃律师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