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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律师您好!我请教您一个问题,我儿如2016年11月份户口由湖南人才市场迁回原住地。迁回到原地后2022年本地被修络征收一部分。(村民小组)分配线的时候本组不同意纳入分配,原因是是我儿要要201年12月31号回才能纳入分配。请问我儿读大学把户口寄在人才市场,应不应该纳入分配?

其他湖北省-武汉市2026-01-08 09:12:26150*****7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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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占静律师
    月帮助311
    湖北瀛楚律师事务所
    若户口不在本村里,有的确实不考虑,相当于不是本村集体成员了,若上学迁出去的,能迁回来的,
    回复于 2026-01-08 09:47:01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4436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根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大学生上学时将户口迁出不丧失原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你儿子 2016 年已将户口迁回原住地,若未取得其他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且以原村集体土地为基本生活保障,应认定为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征地补偿分配权。村民小组以迁回时间不符为由拒绝分配,不符合法律规定。
    回复于 2026-01-08 10:31:34 咨询他
  • 王志贤律师
    月帮助7
    上海东炬律师事务所
    村委会属于村集体自治组织,关于征收赔偿的款项分配可以由村集体自行决议,故建议向属地村居或者镇相关部门反馈相关事宜
    回复于 2026-01-08 12:41:23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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