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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中国公司有两个老板,是有限公司,一个人占40股份一个占60股份,公司处于亏损状态,一个老板办了英国移民签证,如果他逃离中国,剩下一个老板需要独自承担债务吗,公司的财务为60%股份的股东的妹妹,他持有公司银行卡账户,微信账户可以支配公司财产,但是银行卡账户户主为40%股东,60%股份的股东有没有可能卷款跑路留下债务给40%股份的股东

公司法律广东省-潮州市2026-01-07 20:05:24158*****5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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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曹光顺律师
    月帮助2683
    四川恒融律师事务所
    你好,这个由公司承担责任,不是股东承担 。
    回复于 2026-01-07 20:16:29 咨询他
  • 易磊律师
    月帮助2540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有限公司的责任是以认缴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其中一个股东跑路不影响另一个股东承担责任
    回复于 2026-01-07 20:49:39 咨询他
  • 韩瑞律师
    月帮助622
    山西北野律师事务所
    股本是否已经实缴了?
    回复于 2026-01-07 21:36:52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4436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根据《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若剩余股东已足额出资,通常无需对跑路股东的债务担责,但若存在出资不实、抽逃出资,或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等情形,则需在相应范围内承担责任。同时,60% 股份股东若利用其妹妹掌控公司财务卷款跑路,可能构成职务侵占罪或挪用资金罪,需承担刑事责任,且公司可通过民事诉讼要求其返还侵占财产。
    回复于 2026-01-08 10:39:46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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