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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1、我于2025年09月23日上午8时14分左右驾驶车牌为京B711(摩托车)上班路上被人保公司承保的车牌京B8EF(摩托车)追尾,贵公司被保人经交警对该事故进行判定,驾车时存在未确保安全的过错行为,为全部责任;本人京B711无责,事故导致我小腿后侧筋膜肌肉受伤、脚踝创伤、肌腱损伤、骨挫伤,病假共休息67天。现在经过沟通,人保赔付费用未沟通满意,然后走金融管理调解,直接说保险只能按照补偿原则进行赔付等等。我的诉求是误工费:66天假条 税后计算 632.64*66=41754.24,护理费:15*120=1800,营养费:50*60=3000,医疗交通:实际赔付,精神费:5000。

交通事故北京市2026-01-05 20:13:25175*****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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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曹光顺律师
    月帮助2683
    四川恒融律师事务所
    你好,没有达到伤残等级, 不支持精神损失赔偿 。
    回复于 2026-01-05 20:15:20 咨询他
  • 李建业律师
    月帮助238
    山西北野律师事务所
    精神抚慰金一般不达伤残赔付不了
    回复于 2026-01-05 20:22:35 咨询他
  • 易磊律师
    月帮助2540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跟对方协商不了可以直接起诉去做伤残鉴定
    回复于 2026-01-05 20:38:31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4436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在此次交通事故中,您的诉求具有一定合理性。误工费方面,若您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您的税后日收入为 632.64 元及 66 天误工时间,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应按实际减少收入计算误工费,医疗交通费按实际合理支出赔付需保留好相关票据。而精神损害抚慰金,一般需达到一定伤残等级等严重后果才会支持,如未构成伤残,主张 5000 元精神费较难得到全部支持。因与保险公司未协商一致,您可收集好事故责任认定书、医疗诊断证明、收入证明、费用票据等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据事实和法律对赔偿金额作出公正判决 。
    回复于 2026-01-06 10:42:10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2648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交通事故由交警定责。导致人身伤害的须支付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提交民事起诉状、证据材料、身份资料。
    回复于 2026-01-07 11:03:08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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