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是本人在一家鲜花批发个体户送货的,2月入职到现在未签订劳动合同,也未缴社保,一个月工资4600,请问这个金额该怎么赔偿呢,有没有具体的法律依据 个人原因不干了还能要求赔偿吗,具体需要怎么做 麻烦律师忙帮解答下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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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亮律师月帮助1040人浙江恩美律师事务所1. 情况要点:未签劳动合同、未缴社保、月薪4600,入职时间2月起至今。属于劳动关系未建立完整保障的情形,应适用劳动合同法及相关劳动保障法规来处理赔偿与补缴事宜。 2. 赔偿与补缴思路 - 未签劳动合同,依法需要支付双倍工资的赔偿金(赔偿金以未签合同期间的工资为基础,通常为一个月工资的双倍,即若劳动关系成立,雇主应支付未签订合同期间的未签工资部分的双倍补偿)。 - 需要补缴社保、按规定补缴个人部分和单位部分,且自用工之日起计算社保缴纳义务。若无社保,可能涉及社会保险的滞纳金和纠纷调解。 - 若工作时间超过一年未签订,可能涉及额外的违法情形,赔偿责任加重。 3. 是否可以因个人原因离职要求赔偿 - 个人原因离职,原则上用人单位对离职无义务支付额外赔偿。但如存在用工前的欺诈、未签劳动合同等情形,仍可能通过劳动争议途径主张相应补偿。 4. 行动方案 - 收集证据: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证据、考勤记录、社保缴费凭证等。 - 咨询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或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仲裁申请,请求确认劳动关系、补签劳动合同、补缴社保及支付双倍工龄工资等。 - 如对仲裁结果不服,依法提起诉讼,主张赔偿与社保补缴。 - 同时可通过人与企业双方的协商,争取和解,明确补缴时间表与金额。 5. 法律依据要点 - 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赔偿原则;社保缴纳义务及违法性质的处理。 - 具体条文以地方最新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劳动保障监察规定为准,建议以当地最新版本为准进行核对。回复于 2026-01-04 22:05:35 咨询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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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蓉律师月帮助565人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回复于 2026-01-05 16:19:06 咨询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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