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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微信上委托一个律所帮忙协商解决一下拖欠工资,交了五百块钱委托费,签订了电子合同,过了七八天了,就给我看了几个未接电话截图,说对方不接电话,叫我再拿 1500 出来起诉,我现在想终止这个委托,他们说不给退钱,合法吗,

合同纠纷广东省-深圳市2026-01-03 19:33:45186*****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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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曹光顺律师
    月帮助877
    四川恒融律师事务所
    你好,这个看你们合同是怎么约定的 。
    回复于 2026-01-03 19:35:26 咨询他
  • 梅露淋律师
    月帮助287
    湖北行稳律师事务所
    这个是不合法的,您这边具体是什么情况,可以指导您办理退费
    回复于 2026-01-03 19:53:14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1529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这种行为是违法的。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合同。你已提前二十多天口头告知,店长同意后又反悔,以招不到人为由不让走并威胁扣工资,违反了该规定,侵犯了你的离职权和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回复于 2026-01-03 20:04:02 咨询他
    • 律师回复: 2026-01-03 20:04:50

      你好,以此解答为准,这种情况是否合法需视具体情况而定。若电子合同中有明确约定不予退费,则按合同约定执行;若合同未约定,可根据律所实际服务情况判断,若律所未开展实质性工作,仅提供几个未接电话截图,你有权要求其退还部分或全部费用。

    • 律师回复: 2026-01-03 20:05:04

      以此次解答内容为准,若电子合同中有明确约定不予退费,则按合同约定执行;若合同未约定,可根据律所实际服务情况判断,若律所未开展实质性工作,仅提供几个未接电话截图,你有权要求其退还部分或全部费用。

  • 朱雪飞律师
    月帮助299
    河南圣凡律师事务所
    你好,主要看合同约定了,建议找正规律所处理纠纷。
    回复于 2026-01-03 20:10:38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1147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6-01-04 11:34:10 咨询他
  • 易磊律师
    月帮助592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对方如果什么都没给你做的话,你有权利终止
    回复于 2026-01-04 16:10:36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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