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里书记欠钱不还 过了二十年了
债权债务河南省-新乡市2026-01-02 18:52:33139*****792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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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亮律师月帮助1346人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1. 情况理解:欠钱人多年不还,涉及民事债务。二十年的时效问题需区分诉讼时效与追偿时效,通常普通债权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债务及身份之日起计算,最长为二十年时效中止或消灭的特殊情形需要具体分析。 2. 初步建议: - 收集证据:借款合同、收据、银行转账凭证、往来信函等,留存对方身份信息。 - 查看是否有签署公证、法院判决、仲裁裁决等可直接执行的凭据,若有可凭执行。 3. 具体步骤: - 向对方催要,书面通知,保留送达证据。 - 若对方拒不还,建议先在杭州本地法院立案,申请民事执行; - 如诉讼时效已过,仍可评估是否存在中止、中断情形再进行起诉,或请求法院保护性措施。 4. 注意事项: - 避免跨界法律风险,勿涉及其他法律领域的争议。 - 如债务人确已死亡,需核实继承人及债务承担关系,采取相应的执行路径。 5. 结论:尽快整理证据,决定是否提起诉讼或申请执行,结合时效和证据情况再定策略。回复于 2026-01-02 21:13:17 咨询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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