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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杭州市上城区的杭融鼎金融公司,线下面签申请了一笔2万的贷款,业务经理说,给我申请的款项必须用于装修才可以,让我找一个认识的第三方账户,第三方账户的拥有人必须有稳定工作(缴纳社保或者工资是打在卡里的),我想问一下,这个是属于正常的业务范围,会不会出现AB贷款乱收费的情况呢

经济金融浙江省-杭州市2025-12-30 19:47:42176*****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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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曹光顺律师
    月帮助2683
    四川恒融律师事务所
    你好,如果不需要第三方签字提供担保或者作为共同借款人, 这个没有问题 。
    回复于 2025-12-30 19:49:09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3669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1. 这类要求是否正当要结合合同与合规来判断。一般贷款机构不得将资金限定为装修用途且要求第三方账户且有稳定工作来源,这些条件可能涉及高风险或变相担保,需谨慎对待。 2. 提醒注意点:请核实放款机构资质、是否有明确的合同条款、收费明细、利率及违约条款。若对合同条款、用途限制、第三方账户等不清楚,建议拒绝签署,寻求书面解释。 3. 风险信号与应对: - 仅凭口头说法就需要第三方账户并非常规做法,容易产生AB贷款、乱收费等风险。 - 要求将资金用途限定为装修且必须通过指定第三方账户,可能存在规避监管和隐性收费的嫌疑。 4. 解决方案: - 要求金融机构出具正式书面合同,逐条列明用途、资金划拨方式、第三方账户作用、费用、利率、还款计划、违约条款。 - 如对费用、条款有疑问,请请律师参与审核,必要时可向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或消保机构投诉,保留书面证据。 - 如条件不合理,拒绝签署并寻求替代方案,如自有资金支付装修材料或改为无需第三方账户的贷款产品。 5. 如遭遇已签署且存在不合理条款,请及时停止执行,保留原始合同及付款凭证,咨询律师评估解除合同或协商变更的可行性。
    回复于 2025-12-30 20:20:51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4436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根据《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贷款应有明确用途,金融机构可采用受托支付将资金划至第三方账户。因此,贷款用于装修并要求第三方账户收款可能是正常业务,但要求第三方账户拥有人有稳定工作,存在一定异常,若贷款机构以第三方收款为幌子,让第三方成为实际借款人并收取高额费用,可能构成 AB 贷乱收费,需谨慎核实贷款机构资质与贷款合同条款。
    回复于 2025-12-31 09:34:47 咨询他
  • 易磊律师
    月帮助2540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根据你说的情况,只要把这个款项打入第三方账户的话,都可能存在问题,建议慎重
    回复于 2025-12-31 11:53:57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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