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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电动车追尾我 他是外地人 在这边工地干活 我的车是台观光车 不具备上道权利 车已经被交警拖走了 对方打了120去了医院 受伤程度未知 这个责任怎么划分

交通事故湖北省-武汉市2025-12-25 15:15:31192*****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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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吴亮律师
    月帮助2994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1. 事故性质与责任:对方追尾且你车为观光车、无上道权利,通常双方的过错需要由交警现场认定。若你无过错且对方全责,通常对方承担主要责任,若你有轻微违章或占道等情形也可能有同责。 2. 医疗与拖车处理:对方已送医,伤情未定,需等医院诊断意见及现场勘验笔录。拖车属于执法或拖运管理流程,需核对拖车原因与手续。 3. 索赔路径: - 向对方所在单位或保险公司报案,提供现场照片、行车轨迹、车辆信息、交通违法记录等。 - 要求对方保险或自负担赔偿医疗、车辆修理、误工等损失。 - 如对方拒赔或协商不成,可以申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依据认定结果向对方保险公司或司法途径追偿。 4. 风险提示:若你确实不具备上道权利,需注意可能的法律风险与对方的共同责任,争取尽早取得认定和赔偿。 5. 行动建议:尽快收集证据,联系保险公司,必要时咨询当地交通事故评估机构,确保权益首次救济。
    回复于 2025-12-25 15:19:07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4182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责任划分需由交警根据现场勘查情况确定。一般情况下,对方电动车追尾可能负主要责任,但因你的观光车不具备上道权利,若存在违规占道等情形,也可能需承担同等责任或次要责任。
    回复于 2025-12-25 15:56:49 咨询他
  • 冯正式律师
    月帮助20
    广西广为律师事务所
    你好,要看交警对事故调查情况而定,你提供的信息尚无法判断
    回复于 2025-12-25 16:00:07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2365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交通事故由交警定责。导致人身伤害的须支付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提交民事起诉状、证据材料、身份资料。
    回复于 2025-12-25 18:05:54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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