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3月19日至2025年7月4日,因资金周转陆续向我借款12490元,期间归还金额4633元,仍欠款7857元,现在各种理由拖延,拒不归还借款
债权债务广东省-惠州市2025-12-25 14:06:49183*****319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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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亮律师月帮助1346人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1. 现状判断:借贷关系成立,已还4633元,尚欠7857元,属于民间借贷,若对方拒还应以法院判定或两边协商解决为目标。 2. 先行措施:建议对对方发出尽快还款的书面催款通知,明确还款期限、金额及后续法律后果,保留证据。 3. 证据收集:保留转账记录、欠条、/聊天记录、借款时的约定等,以作为诉讼证据。 4. 协商路径:可以提出分期还款方案或一次性清偿,若对方同意,签订书面和解协议,避免诉讼。 5. 诉讼路径:若对方持续拒绝,应考虑提起民事诉讼,主张借款本金及利息(按约定或法定利息计算),请求法院判决对方偿还并承担诉讼费。 6. 风险及注意:若有多次转账或证据不全,需明确还款时间线,尽量避免以口头为主证据。 7. 解决方案要点:优先谈判形成可执行的分期方案或一次性和解;如无法和解,依法起诉并申请保全措施,确保胜诉后能实际执行。 8. 跟进建议:如对方仍拖延,尽快咨询律师,针对具体证据材料制定诉状要点及证据清单。回复于 2025-12-25 14:11:06 咨询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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