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老公,十多天前入职一个当地的多多买菜配送单位,工作内容为开车配送货物至固定配送点,某天上班时,由于道路湿滑,导致车祸,车子侧翻,无人员伤亡,我老公在驾驶位,腰部,腿部,胳膊均有擦伤,出事后,该公司老板到场后,未带伤员进行检查,又以车子只有交强险为由,未报交警,后面两天,我老公忍着疼痛,又上了两天班,后伤势加重,请假休息三天,期间,该公司老板表示,车子定损九千元,需我方给他承担五千元,整个入职过程,他并未告知如果工作过程中车子出现事故需员工承担,也没有和我方签订劳动合同,车子也是他故意不买保险,车祸后并未提过一次带我老公去医院检查,现在我们表示对他的要求不认同,如果他起诉,按法规会怎么处理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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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亮律师月帮助810人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1. 情况要点总结:未签劳动合同、事故中车险未核实、公司要求员工承担部分定损费、未报警未就医、事后未给工资假期及合理处理。可能涉及劳动争议、工伤认定、保险责任、损害赔偿等。 2. 法律要点建议 - 劳动关系:如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应适用劳动合同法及相关劳动规定,单位应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保、支付工资、处理工伤。 - 工伤认定与赔偿:因工作原因发生人身损害,员工有权请求工伤认定及相应赔偿,雇主不得以个人损失为由拒绝赔偿或转嫁。 - 车祸处理:事故发生时,单位有义务协助受伤员工进行就医并如实报案,若拒报案、隐瞒信息,属于侵权和违法行为,员工可申请工伤认定。 - 费用分担:单位无权要求员工承担因工损害的定损费等费用,除非有明确合法的合同条款且合规程序下的自费情形,通常应由单位承担或通过保险、工伤赔付解决。 - 保险问题:单位如未投保或未投保适当险种,员工可据此维护自身权益,追究单位责任。 3. 解决方案 - 收集证据:保存事故现场照片、定损单、工资单、工作安排记录、同事证言、沟通记录。 - 尝试协商:与单位相关负责人进行书面沟通,要求立即办理工伤认定、就医记录及合理赔偿。 - 申请工伤认定与赔偿:向所在地区人社部门申请工伤认定,依认定结果申请医疗费、误工费、住院津贴等赔偿,以及一次性工伤福利。 - 如协商不成:考虑提起劳动仲裁,请求确认事实劳动关系、支付因工伤害的各项赔偿、赔偿因工作原因造成的损失及未签合同的补偿等。 - 若对方有违法行为:如未报警、拒绝就医、强行转移风险,应同时向公安机关、市场监管部门举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4. 风险提示 - 争议焦点在于劳动关系是否存在、工伤认定的时效与证据、单位是否承担保险与赔偿责任。 - 尽量在仲裁前完成所有相关材料的整理,确保时效。 如需进一步具体步骤和材料清单,可以告知,我方帮助梳理清单并起草相关申请材料。回复于 2025-12-24 23:08:53 咨询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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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蓉律师月帮助713人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回复于 2025-12-25 13:42:55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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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导致工伤,请问停工留薪跟保险误工费能双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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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是朱全勇。 3 月 27 号在新洲 323 省道,我正常直行,对方喻为民开老头乐突然左拐,把我女儿撞成颅骨骨折、颅内出血,现在还在住院。 现在交警想让我五五责,我不认。我想请你帮我: 1)争取对方全责/主责;2)帮我小孩拿足额赔偿;3)如果不公就复核、打官司。 你帮我看看这个案子好不好打、怎么打、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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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武汉,一名孕妇开车发生车祸,一开始交警判定双方各有一半责任,三定后对方叫来父母大闹交警队,并进行复议,交警带对方到事故现场复议,期间对方一人当交警面对孕妇大喊大叫,孕妇为了息事宁人保全身体,认了全责,后续也没有附议。过了两周,孕妇因为这个事情耿耿于怀,并产生不良情绪(愤怒,失眠),请问能否通过法律途径做些什么争取孕妇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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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月发生车祸,造成腿部多处骨折,后续感染,住院以及恢复,于2025年6月16日法院判决赔偿,现在保险公司已经赔偿完毕。 在2025年10月份受害者腿部再次出现感染,我们住院一个多月,当时我们找的律师说在法院判决和赔偿完毕后,不能继续理赔,所以采取了医保。现在是2026年四月份,去抽血检查仍有炎症。 这种情况下,是否还能进行理赔?如果可以的话,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之前医保部分是否可以理赔?期待得到您的回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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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岁农村老人,位置广东阳江,骑电动自行车被撞,当场身亡。对方开小轿车,对方全责。对方有交强险和300万的三者险。老人配偶是三级残疾人,59岁,无劳动能力。老人有2个儿子,一个33岁,又正当职业;1个32岁 ,也是三级残疾人,无劳动能力。问题:除老人的死亡赔偿金和丧葬费外,对老人配偶和无劳动能力的儿子的抚养费,怎么计算的?是有第三者保险支付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