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婚姻家庭>咨询详情

自从孩子出生,婆婆介入夫妻两人生活,矛盾太多,而每次发生矛盾,丈夫只会永远无条件站自己母亲,跟自己母亲站一起职责我“不懂正常的家庭关系”(因为我的原生家庭父母不爱我,关系不好)。他母亲骂我,他也只是在旁边按住崩溃气得发抖的我,不让我反抗。现在这个关系不想继续了,没有继续下去的必要了。想咨询一下律师,我的彩礼和工资卡混在了一起,他们是在我领了证才打给我的(领证之前要求打,不同意),现在我想离婚的话,怎么争取利益最大化(涉及到彩礼的问题)。

婚姻家庭江苏省-南京市2025-12-21 06:28:31182*****670

分享

律师回复

  • 吴志文律师
    月帮助2
    江苏韬冠律师事务所
    具体需要看你们登记结婚的时间,以及其他因素如有其他疑问,可电话或一对一咨询我,以便更好维护您的权益。
    回复于 2025-12-21 08:00:49 咨询他
  • 马雪玲律师
    月帮助1186
    上海宇天律师事务所
    彩礼不需要归还,协商不成起诉就是婚后财产平分,共同债务也平分,对方婚后个人负债自己承担,具体财产情况比较复杂可以联系我咨询,2岁以内抚养权属于母亲,8岁以上按照孩子意见,特殊情况私信沟通,抚养费占约工资的20-30%,探望权不可免除,还有什么诉求可以一对一点头像联系我,可以帮你整理证据,准备材料诉讼,有确定离掉案例。
    回复于 2025-12-21 08:18:50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4173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1、先了解情况与目标。婚姻存续期间彩礼与私有财产的界定、工资卡的共同财产属性,以及离婚时的分割原则是核心。若彩礼存在赠与性质,需要看双方是否另有约定及是否构成共同财产。 2、建议先行措施。尽快与对方协商分居,避免矛盾升级;收集证据包括婚内共同财产流水、工资卡使用记录、对方家庭干扰的证据、任何对你造成伤害的材料。 3、关于彩礼与财产分割。可主张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内进行分割,具体需看是否有书面协议、是否以彩礼形式取得的资金已混同于共同财产;如存在家庭暴力情形,可申请人身保护令并在离婚时将暴力行为作为离婚理由与损害赔偿依据。 4、离婚程序与争议点。若无法达成一致,可向地方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附带财产分割、抚养权与探视权、子女抚养费等请求。就彩礼争议,可提出举证,主张实际支付与共同生活所产生的收益。 5、其他注意。离婚时应尽量保存好证据,避免口头协议失效;如有必要,考虑聘请专业机构进行财产评估与债务清算,确保最大化合法权益。若需要,我可以帮助梳理证据清单与诉讼策略。
    回复于 2025-12-21 09:02:13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2636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离婚时,对于混在一起的彩礼和工资,可尽量收集证据证明彩礼部分资金来源,这部分通常属女方个人财产,无法区分的部分一般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工资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但因你可能在照顾子女等方面付出较多,可据此要求适当多分。同时,可留意对方是否存在隐藏财产等行为,若有,对方可少分或不分财产。另外,鉴于你丈夫及婆婆的行为,若能证明其存在过错,你还可主张损害赔偿以争取更多利益。
    回复于 2025-12-21 09:14:23 咨询他
  • 周一律师
    月帮助841
    江苏高志平律师事务所
    彩礼属于你个人财产的
    回复于 2025-12-21 10:24:44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1861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规定:“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且共同生活,离婚时一方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支持。但是,如果共同生活时间较短且彩礼数额过高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彩礼实际使用及嫁妆情况,综合考虑彩礼数额、共同生活及孕育情况、双方过错等事实,结合当地习俗,确定是否返还以及返还的具体比例。人民法院认定彩礼数额是否过高,应当综合考虑彩礼给付方所在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给付方家庭经济情况以及当地习俗等因素”。
    回复于 2025-12-21 11:41:19 咨询他
  • 张伟丽律师
    月帮助18
    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
    离婚时,对于混在一起的彩礼和工资,可尽量收集证据证明彩礼部分资金来源,这部分通常属女方个人财产,无法区分的部分一般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工资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但因你可能在照顾子女等方面付出较多,可据此要求适当多分。同时,可留意对方是否存在隐藏财产等行为,若有,对方可少分或不分财产。另外,鉴于你丈夫及婆婆的行为,若能证明其存在过错,你还可主张损害赔偿以争取更多利益。可一对一或电话沟通案件情况
    回复于 2025-12-21 13:20:27 咨询他
  • 李有峰律师
    月帮助42
    江苏刘洪律师事务所
    你好,可以联系我详细的说说情况,给你一点建议。
    回复于 2025-12-26 08:39:25 咨询他

婚姻家庭类型活跃律师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