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私立医院手术室护士,12月5号下班路途被汽车撞,交通事故认定书肇事司机主要责任,我是次要责任。120送至医院,住院4天,病假条21天。诊断右肩袖损伤,右肱二头肌长肌腱鞘炎。人寿保险公司与我理赔,误工费赔偿方式:提供事故前三个月银行流水1.快速处理80元*21天。2.事故月流水,少多少补差额。我属于工伤,保险公司这样补差额合理吗?医疗费用不全报销,扣除10%根据我次要责任要求我自费,法律依据是哪?同时是否需要工伤申请?需要做三期鉴定吗?司法签定的费用是多少?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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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亮律师月帮助1346人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1. 关于误工费赔偿方式,你属于工伤,应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规定来处理误工费,而不是按照保险公司的补差额方式。工伤误工费一般根据本人工资标准和停工留薪期来计算。 2. 医疗费用方面,工伤医疗费用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不因个人责任而扣除。保险公司扣除 10% 的做法没有法律依据,工伤医疗费用应全额报销。 3. 你的情况需要申请工伤认定,这是享受工伤待遇的前提。一般由用人单位在事故发生后 30 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如果单位未申请,职工或近亲属可在一年内提出申请。 4. 三期鉴定(医疗期、停工留薪期、护理期)在工伤认定后,根据实际伤情和治疗情况确定,不是所有工伤都需要鉴定,轻微伤可能不需要,较严重伤情可能需要鉴定来明确待遇。 5. 司法鉴定费用因鉴定项目和鉴定机构不同而有所差异,一般在几百元到几千元不等,具体费用可以咨询当地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回复于 2025-12-19 18:10:41 咨询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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