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咨询一下,我2025年7月份在北京因诈骗罪判了9个月释放的,然后头法院判中途南京的公安找了我一回,也是诈骗,跟北京判的案子一样,只不过是后来查出来的,释放之后当天南京公安来接的我,在南京看守所拘了七天取保了,然后今天检察院给我打电话让我去做笔录,南京的这个案子是北京的案子之前发生的事,算不算前科,后续南京的这个案子会怎么判,南京诈骗金额11000,已经退脏,有谅解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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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受害人在于2026年7月31日与我的丈夫在谈退彩礼说签分居合同这个事,我们办了酒席存在事实婚姻,但是没有扯结婚证然后被男方砍到手臂大动脉,已经神经砍断,伤到骨头,我作为受害人是一直等法院判决,还是自己需要做什么为自己维权。现在不知道案子进行到哪一步了怎么办,我作为被害人需要去找公安机关,已经法院提供办案进度,怎么处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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