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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销售部业务经理预订客房,大堂前台服务员在向其确认时,被其拖拽倒地(头部着地、手机落地),从大厅公众场所拖到办公室,被别人制止,服务员报警双方到派出所经警察协调该经理赔偿服务员1000元并公开道歉签谅解书,第二天服务员感觉头部疼痛到医院检查为头皮血肿,此情况能否要求拘留侵害人

其他湖北省-武汉市2025-12-18 11:22:26156*****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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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曹光顺律师
    月帮助2848
    四川恒融律师事务所
    你好, 双方已经调解好解决了,这个不会再拘留处罚。
    回复于 2025-12-18 11:23:58 咨询他
  • 马雪玲律师
    月帮助2029
    上海宇天律师事务所
    你好,谅解书是怎么写的?可以发给我,可以重新做伤情鉴定,如果严重,谅解书也没有用,对方要承担刑事责任的,可以点头像一对一详细帮你分析。
    回复于 2025-12-18 11:35:18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5463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这种情况可以考虑要求拘留侵害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虽然已经赔偿并道歉,但后续出现头皮血肿,说明伤害后果存在,可以向派出所说明情况,要求重新评估处罚措施。同时,服务员可以保留好医院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以便后续可能的法律程序使用。
    回复于 2025-12-18 13:29:34 咨询他
  • 张雪律师
    月帮助1423
    湖北楚智律师事务所
    双方已经达成和解了,一般不会再拘留
    回复于 2025-12-18 13:54:37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4682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此情况有可能要求拘留侵害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或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若情节较轻,可处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服务员因被拖拽导致头皮血肿,虽已签谅解书,但伤害事实存在,可向公安机关说明情况,由公安机关根据具体情节判断是否对侵害人实施拘留。
    回复于 2025-12-18 19:34:11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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