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7年前村里进行了拆迁,4年前孩子因读书迁走户口,现在要求退还户口迁走后的生活补助费; 我想问一下,这个钱该不该退?如果要退,对方应该提供哪些东西?这笔钱应该退到什么账户?我退了这笔钱,对方应该给哪些收据?以及还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地方呢?
拆迁安置湖北省-武汉市2025-12-17 16:57:05183*****276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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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亮律师月帮助5341人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关于您提到的拆迁生活补助费退还问题,这里给您几点建议: 1. 从法律角度讲,生活补助费一般是基于特定身份和情况发放的,如果孩子户口迁出后不符合发放条件,那么要求退还可能是合理的。不过具体情况还要看当初发放补助费的相关规定和协议。 2. 如果要退钱,对方应该提供当初发放补助费的依据,比如相关的政策文件、协议等,证明孩子户口迁出后不符合继续享受补助的条件。同时,要提供自己的身份证明和银行账户信息,用于接收退款。 3. 退款应该退到对方提供的个人银行账户,最好是和当初发放补助费时关联的账户,这样比较正规,也便于查证。 4. 您在退款后,对方应该给您出具一份收据,收据上要写清楚退款的金额、事由以及双方的身份信息等,作为您退款的凭证。 5. 另外,建议您和对方进行书面沟通,把退款的事宜、金额、时间等都明确下来,避免后续出现纠纷。回复于 2025-12-17 17:02:36 咨询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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