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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中介忽悠到别的城市的厂里面来上班,把我们身份证手机,安排大巴车带我们过来,来之前签了合同说坐大巴车是300路费从工资扣出,各种理由不干了需三天内支付这300元,现在身份证压在他们那,要我支付这300元才把身份证给我,我需要支付吗

合同纠纷湖北省-武汉市2025-12-12 08:49:21191*****8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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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吴亮律师
    月帮助4785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中介扣你身份证和以路费为由要钱的做法不合法。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不得扣押劳动者身份证等证件,也不能以担保等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你不需要支付这300元。你可直接要求中介返还身份证,若其拒绝,可向劳动监察机构投诉,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让中介归还证件。
    回复于 2025-12-12 08:52:26 咨询他
  • 康海杰律师
    月帮助232
    上海德禾翰通律师事务所
    不需要支付。。。。。。。。
    回复于 2025-12-12 11:16:05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2854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5-12-12 11:27:47 咨询他
  • 张雪律师
    月帮助1452
    湖北楚智律师事务所
    不需要,这种情况您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回复于 2025-12-12 12:24:46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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