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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2015年拆迁是老伴的户主,2025年11月11日老伴去世了,2025年12月5日通知领钥匙办房本因户主去世须要办理公,己经办完公证是我和儿子俩个人的名字,去办房本,可是工作人员还儿息妇的身份证和户口本,我问为什么要儿息妇的资料,工作人员说是交税的问题,提供材料交1%的税,不提供材料交3%的税,但是我就不知道这里边会不会牵扯到后面他们婚姻的问题,如果说俩人走不到一块了,儿媳妇是不是跟这房子有关系?

房产纠纷湖北省-武汉市2025-12-11 05:38:46132*****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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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时龙律师
    月帮助4676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根据《民法典》物权编规定,不动产物权以登记为准。若仅为办理房本交税提供儿媳资料,未将其名字登记在房产证上,儿媳通常对该房产无所有权,即便儿子儿媳日后离婚,她也不能主张分割此房产;若登记了儿媳名字,房产可能成为儿子儿媳的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儿媳有权要求分割相应份额。
    回复于 2025-12-11 07:15:02 咨询他
  • 周一律师
    月帮助828
    江苏高志平律师事务所
    这个属于儿子儿媳共同财产。
    回复于 2025-12-11 09:15:30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4785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一般来说,儿媳资料用于交税不意味着她有房屋产权。若房本写您和儿子名字,儿媳通常没产权。不过婚姻财产界定复杂,若婚后有还贷等情况,儿媳可能有部分权益。解决方案是先和工作人员确认儿媳资料用途,仅用于交税就没问题;也可和儿子儿媳书面约定房屋产权归属,避免后续纠纷。
    回复于 2025-12-11 20:07:26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2854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的遗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你儿子享有的产权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回复于 2025-12-12 11:40:37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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