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搁西安一家公司入职 到北京实习 2 个月 现已到期, 工资没人结 电话打不通 签合同的公司,工作的公司,申报税的公司还不是同一个

合同纠纷北京市2025-12-04 19:49:37182*****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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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曹光顺律师
    月帮助3070
    四川恒融律师事务所
    你好,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的或者仲裁维权。
    回复于 2025-12-04 19:52:23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4567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这种情况属于典型的工资纠纷。首先,你要收集能证明你工作的证据,像考勤记录、工作成果、同事证言等。然后,尝试通过书面函件向签合同的公司催讨工资,保留好函件及送达凭证。若还是没解决,可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及可能的经济补偿。因为涉及多家公司,仲裁时要明确责任主体,让真正该负责的公司承担支付工资的义务。
    回复于 2025-12-04 20:05:13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4531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若你是已毕业以就业为目的实习,与用人单位构成劳动关系,根据《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按月支付,公司不结工资属违法,可向北京或西安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若是在校学生实习,可依据实习协议,按普通民事合同纠纷向法院起诉要求支付工资。
    回复于 2025-12-04 20:12:57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2789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5-12-05 11:18:51 咨询他
  • 李欣铭律师
    月帮助156
    吉林汇澈律师事务所
    你可以首先向用工所在地(例如北京)的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进行投诉或者申请仲裁。
    回复于 2025-12-05 21:35:33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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