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份我跟一个女的登记结婚,计划26年1月底摆酒席,说好的6.8万彩礼,登记之后她说需要还债,先给了3.8万。剩下的到摆酒席的时候给,我们登记之后一直是异地,然后期间陆陆续续也给她转了有几万块钱用于开销还有她还债什么的,然后上个月她来找我两天回去就说怀孕了,现在呢是不想结婚了,想把孩子打掉然后离婚,因为跟前夫是真爱,回去找前夫,因为她是二婚,这种情况我能找她退回彩礼还有那些转账记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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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蓉律师月帮助636人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回复于 2025-11-29 22:17:04 咨询他-
律师回复: 2025-11-29 22:17:11
你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规定:“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且共同生活,离婚时一方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支持。但是,如果共同生活时间较短且彩礼数额过高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彩礼实际使用及嫁妆情况,综合考虑彩礼数额、共同生活及孕育情况、双方过错等事实,结合当地习俗,确定是否返还以及返还的具体比例。人民法院认定彩礼数额是否过高,应当综合考虑彩礼给付方所在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给付方家庭经济情况以及当地习俗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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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琐事两个人三观不合,沟通无效,男方没有底线一而再再而三的让朋友去还没有居住的新房子去居住,一直在婚姻期间多次给朋友借钱,且都未归还,现两人无法生活在一起,想分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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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我想咨询一下:我作为男方有一套住房,目前这套房只有我一个人的名字,且出资方是我,婚后还贷款也是我,现在准备和女方协议离婚,女方答应离婚的条件是要将本套房加上女方名字,我的诉求是独立拥有这套住房,请问如果加上名字有什么影响吗?日后归属权是以第一产权人为主,还是如果加上名字就是夫妻共同财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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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1.作为男方有一套住房,出资额及婚后还贷均为我一人,房本姓名目前只有我一人,现准备和女方协议离婚,女方同意离婚的硬性条件是要求在本套房上加她名字,没有商量余地。而我的诉求是要独立拥有这套住房,请问应该怎样名字或者怎样操作不影响归属我?2.如果协议离婚商量无果,还有哪些途径可以离?3.如果我不同意加女方姓名,选择起诉离婚,起诉离婚如果提供出资佐证和公积金还贷证明,能否将房子车子归属我的情况下顺利判离婚?或者还需要哪些材料?4.起诉离婚有什么费用吗?同时起诉离婚可不可以对当事人的事件过程内容资料等进行保密?开庭必须有旁听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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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10年被家暴10年 两个小孩 一个小孩10岁 一个小孩不到2岁 有一套他家首付的房子 他还按揭的时候 孩子家里的费用都是我承担 按揭已还清 两个小孩是娘家人帮忙带 这种情况起诉离婚 会怎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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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一个全职宝妈,在家代言十年,想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