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在另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外债欠很多,要怎么处理才能保证另一方和孩子不受影响
婚姻家庭福建省-泉州市2025-11-23 10:41:39159*****7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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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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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恒融律师事务所
你好,债务主要用于做什么呢?
回复于 2025-11-23 10:4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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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回复于 2025-11-23 10:4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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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宇天律师事务所
个人债务如果没有用于家庭生活的话,不用对方还。
回复于 2025-11-23 10:5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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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和开胜律师事务所
你好,这个是由债权人来举证由夫妻共同借债或者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
回复于 2025-11-23 11:3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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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行稳律师事务所
建议离婚,离婚协议写清楚债务归属
回复于 2025-11-23 14: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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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根据《民法典》第 1064 条规定,应先判断债务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若为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且债权人不能证明其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等,另一方无需承担;若是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或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债务,则属共同债务,一般需共同承担,但可在承担后向另一方追偿。同时,可收集相关证据如资金流水、沟通记录等以证明债务性质,必要时通过诉讼解决,以保障自身及孩子权益。
回复于 2025-11-23 16: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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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根据民法典,若能证明该债务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非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就不算共同债务。想保证另一方和孩子不受影响,可收集证据,像证明债务用于赌博等个人消费、对方独自签署借款协议且未告知等。若被债主追债,要积极说明情况,必要时可让债主去法院起诉,由法院判该债务是否为个人债务。
回复于 2025-11-27 21:2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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