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其他>咨询详情

我是一家餐厅的老板,朋友到店消费喝酒,期间我有坐下应酬喝酒,之后这个朋友在回家的路上出了车祸,人没有了,我这连带责任吗?

其他福建省-泉州市2025-11-22 02:51:04186*****192

分享

律师回复

  • 康海杰律师
    月帮助206
    上海德禾翰通律师事务所
    没有连带责任。。。。。。
    回复于 2025-11-22 07:16:55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4510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你是否承担连带责任,取决于你在饮酒过程及酒后是否存在过错。若你有强迫性劝酒行为,或明知其不能喝酒仍劝酒,又或未将醉酒的朋友安全护送回家,未劝阻其酒后驾车等,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你可能需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反之,若你已尽到合理注意义务,则通常无需担责。 顺手给个五星好评,如还有其他疑问需要解答可点头像详细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有什么不明白的也可以继续对我进行追问。
    回复于 2025-11-22 08:22:39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4549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在这种情况下,你可能存在一定连带责任。《民法典》规定,共同饮酒人有提醒、劝阻、照顾、护送等义务。你陪朋友喝酒,若没尽到这些义务,比如未劝阻其过量饮酒、未确保其安全回家等,就可能担责。解决方案是先和家属友好协商赔偿事宜,若协商不成,对方起诉,你要积极应诉,向法院说明自己已尽到合理注意义务。
    回复于 2025-11-28 06:59:18 咨询他

在线法律咨询

1分钟提问,30秒匹配律师

当前2403 名律师在线
立即提问

其他类型活跃律师

最新咨询

我也要提问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