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投资,公司破产,股东要求还钱
债权债务广东省-深圳市2025-11-06 13:09:27139*****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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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敏律师月帮助305人山东东标律师事务所公司破产后,股东要求还钱的情况需根据具体情形判断,以下是主要情形及法律依据: 股东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 根据《公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若股东未按公司章程约定出资,或出资期限届满未出资,即使公司破产,股东仍需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管理人有权要求股东补足出资,用于清偿公司债务。 股东抽逃出资 若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出资,债权人可要求抽逃出资的股东在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等也可能承担连带责任。 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 若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股东需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例如,股东与公司财产混同、过度支配公司决策导致公司利益受损等情形。 公司清算程序中的责任 若股东在公司清算过程中存在未依法通知债权人、虚假清算等行为,导致债权人未获清偿,股东需对因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注意事项: 公司破产后,股东的出资义务加速到期,无论出资期限是否届满,均需足额缴纳出资。 债权人需通过破产程序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由管理人统一清偿。若股东存在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债权人可通过诉讼要求股东承担责任。 股东若已履行出资义务且无违法违规行为,通常无需以个人财产偿还公司债务,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 建议股东或债权人及时咨询专业律师,根据具体证据和法律程序维护自身权益。回复于 2025-11-06 13:19:50 咨询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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