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雄安A公司与湖南省茶陵B公司在北京市海淀区签订了粮食采购合同,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如有纠纷协商不成,向合同履行地法院提起诉讼。后来,A公司将粮食用汽车运到河北省徐水火车站。B公司采购员对粮食验收合格后,由A公司交铁路部门承运到长沙,运费由供方自理。然后由B公司自费用
汽车将粮食运至茶陵。
现双方因该合同发生纠纷,河北省雄安A公司希望通过诉讼索要货款,其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A.湖南茶陵B.河北雄安
C.河北徐水D.湖南长沙
求各位老师解答
合同纠纷湖北省-武汉市2025-10-31 09:48:24184*****820
分享
律师回复
-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A 公司应向河北徐水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合同履行地需结合标的交付方式确定,本案中粮食在河北徐水火车站经 B 公司验收合格并完成交付(后续铁路运输系 A 公司履行自身义务的延伸),故徐水为合同履行地,应据此确定管辖法院。顺手给个五星好评,如还有其他疑问需要解答可点头像详细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有什么不明白的也可以继续对我进行追问。
回复于 2025-10-31 09:49:02
咨询他
-
湖北行稳律师事务所
合同已经明确约定是北京的法院,就需要去那边起诉
回复于 2025-10-31 10:20:36
咨询他
-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合同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提交民事起诉状、证据材料、双方的身份资料。
回复于 2025-10-31 11:05:24
咨询他
-
湖北理元理律师事务所
您好,可以在当地起诉。
回复于 2025-11-01 13:15:25
咨询他
-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根据相关法律,合同约定向合同履行地法院诉讼。本案中,A公司将粮食交铁路部门承运到长沙后,义务即完成,长沙为交付地点,是合同履行地。所以河北省雄安A公司索要货款应向湖南长沙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选D。
回复于 2025-11-03 14:45:11
咨询他
-
山东东标律师事务所
后面两个有,合同当事人可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签订地、运输起运地、转运地、目的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专属管辖规定。
若约定多个管辖法院,原告可向其中任意一个法院起诉。
回复于 2025-11-04 11:34:34
咨询他
在线法律咨询
1分钟提问,30秒匹配律师
立即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