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三叔是一位终身未婚。无儿无女的孤寡老人。名下有些山林。田土。在1999年1月7日入了敬老院!写了一份协议书。上面写明了老人的所有山林田土权归属。归属权是敬老院所有但是老人死后的安葬要是敬老院安葬五保户土地所有权才是敬老院所有!村委会安葬五保户土地所有权才是村委会所有!但是老人死后敬老院通知我去领回安葬老人时没有提到土地所有权不归我所有。我把老人安葬后老人的山林。田土所有权我一点也没有权耕管吗?
合同纠纷贵州省-遵义市2025-10-30 06:48:58150*****3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