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求 结婚7年,育有一女7岁, 都是四川人已移居重庆5年+,女方户口已转重庆,女儿在女方名下, 女方父母重病,女方本人收入较低,但女方婚前重庆有房, 我方想获取女儿抚养权, 我方在重庆5年定居期间,前后向女方陆续转账15万元左右,女方不想将存款均分,而且隐瞒存款金额,存款在女方名下
婚姻家庭重庆市2025-10-27 15:01:59147*****367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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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蓉律师月帮助2873人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你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第十四条规定:“离婚诉讼中,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已满两周岁的未成年子女,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优先考虑由另一方直接抚养:(一)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二)有赌博、吸毒等恶习;(三)重婚、与他人同居或者其他严重违反夫妻忠实义务情形;(四)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且另一方不存在本条第一项或者第二项等严重侵害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情形;(五)其他不利于未成年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孩子已满两周岁未满八周岁,父母双方都想要抚养权的参考该规定。回复于 2025-10-28 10:46:31 咨询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