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女方娘家给女方30万用于买房 曾与个人 应该怎么操作 除了公证 还有什么方法能证明是曾与个人的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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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涓娟律师月帮助6人云南上首律师事务所您好,公证是最好的办法。不过要明确几个情况:1、如果房子还有别的出资(不止30万),需要男方或者双方出资,那房子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双方打向父母打借条,确认债务部分。2、 如果30万已经足额购买房子,房子落在女方的名下,把稳起见父母再写一个赠予女方一人的协议,就可以确认为个人财产,回复于 2025-10-02 21:25:19 咨询他-
用户追问: 2025-10-02 21:42:46
比如说房子40万 女方父母出30万留转账证据 赠与个人协议 如果离婚了 这个房子 30万能算女方的个人部分 剩下的部分算夫妻共同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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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2025-10-02 21:54:30
那其实你们夫妻双方可以在买房子的时候就约定份额。不按共同共有处理,按照按份共有。假如40万,你出资30万,那么你就占75%,男方占25%。(男方出资如果也是父母给的,就可以按上述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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