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九月八号面试一家机构,试用期三天,十号签约入职合同,在职二十天,昨天说觉得我跟公司岗位匹配度不高,把我辞退了,当时签了离职合同,现在还没有审批完成,但是入职中为了上班办的健康证,说的是正式入职后报销,现在说的时候不能报销了,我现在可以撤销申请,找他们吗(我是今年应届生,当时就很慌直接签了,现在我该怎么办)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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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龙律师月帮助1374人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你可以向法院申请调查令,委托律师持调查令到公安机关等部门查询被告的实际居住地址;也可向法院说明情况并申请公告送达,同时提供已尽力查找地址的相关证明材料。此外,还可选择线上立案,或委托他人代为立案以解决不便前往当地法院的问题。回复于 2025-09-30 10:32:07 咨询他-
律师回复: 2025-10-01 16:03:26
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健康证是入职必要条件,其费用属于因工作产生的合理支出,即使试用期内被辞退,你也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报销。建议你先与机构协商,若协商无果,可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维权。 以此解答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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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2025-10-01 16:03:32
以此解答为准,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健康证是入职必要条件,其费用属于因工作产生的合理支出,即使试用期内被辞退,你也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报销。建议你先与机构协商,若协商无果,可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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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蓉律师月帮助814人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回复于 2025-09-30 11:00:55 咨询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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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判决孩子生活费增至每月1300元,医药费各一半,私立中学产生的教育费则由男方承担。1、尤其咨询:孩子私立学校饭卡充值(包括吃饭、刷卡洗澡)能否归为教育费由男方承担,该笔费用独立划分,不属于重复索要生活费,不和每月1300元基础生活费重叠。 2、住宿费、空调费、教室电费同理归入教育费,与每月1300元生活费区分开,不存在重复主张费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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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这边收到判决书。办婚礼未领证,共同生活一个月零六天,对方性功能障碍,判决说没婚检双方都有过错,但结合实际情况原告较多过错,彩礼84000判返60000合理吗?(我这边提交的彩礼花销账单法院一个都没采纳,订婚收的彩礼,家里人用彩礼置办婚礼的花销,共同生活期间房租水电和外出花销的账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