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上月8.3号在松江区发生交通追尾事故,交警事故认定为对方全责,对方车辆为外地桂牌,车子只有强险,我方车辆购买时间还不足一年,经4s店和保险方评定维修价格为63800元,对方强险赔付2000,剩余修车费用对方本人已经支付,目前我方车辆维修完毕,本人如何追偿我方车辆的折旧费用以及因为事故导致的旷工全勤损失费用。
律师回复
交通事故热门法律知识
交通事故最新咨询
-
我的事故认定书派出所打错了信息对后续赔偿有什么影响
-
骑电车追尾前车汽车,前车汽车急刹车后车躲避不及撞了前车这种怎么判责。前车有没有责任,还是后车全责。
-
律师你好,四人相约喝酒吃饭,后面又跟不同人喝了一场,B喝醉,A有点上头,喝完结束后,A骑电动车送B回家途中摔倒,造成B颅骨骨折加轻微脑出血,icu呆了四天,先已出院,住院费花了14000,请问,A和同饮人的责任划分,现在报警的话,A是否有刑事责任,是否有案底
-
您好!我骑电动车正常行驶,被一辆轿车随意停车乘客开门撞倒,报警后,交警来直接不询问就开事故认定书双方各一半责任,也没有调取监控,该怎么处理
-
对方无证驾驶+逆行,撞到我的车后,说了慢慢赔,现在一年了耍无赖,不肯给钱,可以告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