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孕晚期出现胎动减少半天,凌晨去一个医院急诊,医生做完胎心监护,发现有疑似缺氧,但是没有任何处置,病例上也没有写任何医嘱,只是口头让我回家观察。第二天傍晚我觉得不对劲继续去医院,结果已经重度缺氧,导致孩子出生直接进了icu,19天才出院,并且这个大脑损伤后续可能还会有一些后遗症神经,这个要变养边看。我们找他们医院医务科,得到的回复是,医生当时要求我住院或者继续做监护,但是我自己拒绝了。(医生当时不是这么说的,就让我回家。但是没有监控)。所以如果我要上诉 ,可以以什么点去追责 能够得到哪些赔偿?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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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龙律师月帮助4531人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你可以以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存在医疗过错为由进行追责。根据《民法典》第1218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医生发现胎儿疑似缺氧却未采取任何处置措施,病历上也未写医嘱,存在违反诊疗规范的行为,可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你可以主张的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如果经鉴定构成伤残)、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回复于 2025-09-12 11:14:09 咨询他-
用户追问: 2025-09-12 11:16:47
难度如果不大,可以自己写诉状起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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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2025-09-12 11:23:16
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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