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我8月29日11点10上午走在路上,被电动车从身后撞倒在地,当时就起不来,骑车的是13-14岁男孩。被撞后男孩妈妈带我去医院检查,左小腿肿胀无法走路,拍片后没有骨折,医生开药让回家养伤,第二天左小腿伤显示出来,第三天去医院复查,医生表示继续回来休息。前期没有报警,家属态度良好,也配合承担了前期的医药费。中途要求赔偿,家属拒绝,现在肿胀依旧没有下去,要求复查,家属拒绝。距离事故时间已经14天了。报警还有用吗?还能赔偿吗?麻烦律师看到抽空回复一下,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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