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于2025年6月23号以处朋友的名义断向我索要钱财,对方隐瞒了已婚的情况,还有妇科疾病,还有一欺骗的方式一直向我索要钱财。前前后后共转过去4万多。这个我以什么方式去起诉最后能否判对方坐牢?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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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龙律师月帮助4531人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若公安局立案的是民事纠纷,教育机构与你在市场监督局调解下达成和解退费并签约不再追究,一般情况下教育机构不会再起诉你,但若和解协议存在可撤销等法定情形则除外。若是刑事案件,即便达成和解,因刑事案件由国家公权力机关主导,教育机构通常不能自行起诉你,不过公安局仍可能继续侦查,检察院也可能依情况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和解情况可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回复于 2025-09-03 09:42:12 咨询他-
律师回复: 2025-09-03 09:45:17
请以此次解答为准,若对方以处朋友为名,隐瞒已婚及疾病等真相,以欺骗手段索要钱财且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可能构成诈骗罪,你可向公安机关报案。若诈骗罪名成立,因金额 4 万多属于 “数额巨大”,对方可能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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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2025-09-03 09:45:26
请以此次解答为准,若对方以处朋友为名,隐瞒已婚及疾病等真相,以欺骗手段索要钱财且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可能构成诈骗罪,你可向公安机关报案。若诈骗罪名成立,因金额 4 万多属于 “数额巨大”,对方可能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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